转发TDK关于RoHS规定的事宜: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对制品环境活动的大力支持。大家一定已经知道中国版RoHS(《电子住处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
根据该规定,在中国销售电子零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时,原则上必须在产品上对规定物质的含量等信息进行标注,对违反该规定的销售商将予以处罚。为此,除了以组装为目的所采购的产品之外,TDK的其它产品都必须加上标注。对此,望贵公司预以理解。
贵公司的客户或贵公司客户的客户在中国国内使用本公司产品时,也同事要遵守该规定,进行标注。有关必须标注的信息,贵公司的客户可能会对此提出要求。
为满足客户的要求,以配合贵公司的客户和贵公司客户的客户遵守中国版RoHS规定,本公司已设立了适当的体系来及时提供规定对象物质含量的信息。您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tdk.co.jp/tcfx01/rohs.htm来确认有关信息,对那些无法通过网页进行确认产品,请与本公司的营业担当联系。
请贵公司在确认法律原文、标准规定及中国政府的官司方网站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来对应中国版RoHS规定。贵公司在经销本公司的产品中出现违反中国版RoHS规定的情况时,本公司将对此承担责任。此外,由于贵公司在经销本公司产品时措施不完善而出现违反中国版RoHS规定,并由此使本公司蒙受损失的,贵公司将赔偿一切损失。
在此,请贵公司务必将本文的内容详细告知贵公司的所有客户以及贵公司客户的客户,感谢您的协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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